Skip to the content.

政治犯係邊個整出嚟?

製造政治犯,要有兩個先決條件:

  1. 剝奪人民自由或生命去維持政治現況嘅政權
  2. 願意付出自由或生命去爭取政治理想嘅人

呢兩者會互相指罵,但好搞笑地,其實佢哋都係相信同一樣嘢:政治比一切都重要,為咗達到政治目的,自由甚至生命都可以捨棄。唯一分別係,政權有權,所以犧牲嘅係政治對手嘅自由同生命;政治犯冇權,所以唯有犧牲自己。

喺我眼中,個人嘅犧牲係高尚嘅,因為犧牲就係以自己嘅付出去賦予意義俾某樣嘢。我一定唔會話某人嘅犧牲係on9*,因為咁講就係否定咗佢所付出嘅代價嘅價值,而眾生係平等嘅。但同時我會認為,「政治比一切都更重要,為咗政治,友情、親情、甚至性命都可以犧牲」呢種教條係萬惡嘅根源。呢類思維,唔單止孕育咗為理想不惜一切嘅偉人,亦都造就咗壓迫佢哋嘅政權。泥古啲就叫「聖人不死,大盜不止」,通俗啲就叫「一個願打,一個願挨」,再粗俗啲就係「你唔食煙我咪唔搭你膊頭囉,你唔搭我膊頭我咪唔食囉」。苦難造就咗佢哋嘅高義,但同時高義亦係佢哋苦難嘅根源。

咁點算呢?

耶教話**,耶穌為救贖人類死於十字架。但為世人犧牲自己係人子嘅責任,普通信徒只需做好自己就夠,唔使亦冇資格用自己嘅血去洗除人類嘅罪孽。同樣地,「政治聖人」亦都唔係普羅大眾可以做嘅工作。某啲政客叫社會上每個人都「關心政治」,學梁振英同志所講:推人去死,不安好心。

— — -

*: 但「人」就會係on9嘅。

**: 利申冇信任何宗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