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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sent

“Consent” 同 “free will” 息息相關,其實係好難處理嘅問題嚟。少啲哲學底蘊都唔掂。

自問喺呢方面嘅研究都略有小成,#愛 #選擇 #傲嬌 之類嘅題目都係整個大題目嘅局部成果嚟。大家見我寫呢啲比較多,因為正確理解呢啲觀念有助解決某啲社會問題,好實際嘅。但同時,#主觀 #客觀 嘅轉換、「#自己」如何定義呢啲問題都係同自由意志有莫大關係。呢啲嘢有少少抽象,唔易寫,但其實呢啲概念一直都貫穿我好多文字。

所有有時見啲人覺得呢類問題好簡單,或者淨係用佢自己嘅 discipline 去處理,我係真係會比較容易 triggered。

當然啦,呢個社會咁撚多嘢係基於所謂 “consent” 而進行,又真係難怪一般大眾會覺得自己明白呢個字係咩意思。不過正如所有嘢都係資本家對無產階級嘅壓迫,所謂 “consent” 嘅概念都只係驅動現代奴隸嘅手段而已。越係高舉 “consent” 旗號嘅人,其實越係有剝削弱勢階層嘅傾向。

咁問題嚟喇,如果講 “consent” 係別有用心,究竟講咩先好呢?喺一個完美烏托邦,如果人人平等,大家喺平等基礎上講 “consent” 其實就冇咩問題,唔會有其中一邊可以 “make an offer he couldn’t refuse”。但若果社會唔平等,強勢一方有道德責任去令到任何交易更加「 公平」。(至於法律同道德有咩關係就係後話) 其實呢個問題中國人老祖宗已經嘗試解決過,儒家唔嘗試消除階級,而係強調每個人都有各自嘅道德責任,尤其係在上位者要以待人以仁,唔可以隨便欺凌弱者。

社會平等一啲都係好嘅,但我未左膠到話要以破壞一切階級為目標。有時人與人之間不平等唔係社會結構問題,而只係每個人天生能力同際遇嘅差異。同啲同你距離差太遠嘅人打交道係要好小心嘅,每一刻都係智慧同修養嘅考驗。

(原文於 2020 年 7月發佈,略有修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