點解香港人咁崇尚「法治」?淺談香港特色社會契約論
(原文於 7 月 4 日發佈) 今日警察開始拉人。我相信呢幾日會陸逐有嚟。
有人問,衝立法會係咪破壞法治? 我覺得係嘅。世上冇一套主流嘅「法治」論述係容許示威者走入立法機關大肆搗亂嘅。
所以警察捉人,依法判罰,先至係所謂「法治」精神嘅實踐。
但「法治」係咪必須守護嘅呢?甚至「法律」係咪一定要遵守呢? 點解我哋要遵守法律?
呢啲問題,西方政治哲學有好深刻嘅探討。不過香港就好少人問呢啲嘢。現代西方主流論述係:由於政府同議會都係民選嘅,法律會保障人權自由,所以法律只係反映人民嘅意願,應該要遵守。
但香港唔同。
香港嘅法律,沿用英國殖民地法律。香港亦從來冇真正嘅民主制度,法律唔可能準確反映人民意願。既然係咁,點解香港人仍然咁崇尚「法治」呢?
香港人崇向「法治」,有其歷史背景因素。20 世紀時,中國政局動蕩,大量中國人自願投身英殖香港。正所「#謂條路自己揀」,上一代香港人自願接受英殖統治、接受英殖法律,咁港英政府同香港人民嘅「社會契約」自然形成。
喺呢個「香港特色社會契約」形成嘅過程中,冇人質疑過法律係唔係公義。冇人質疑過政治制度係咪民主。冇人質疑過基本人權會否受保障。因為,唔鍾意咪返大陸囉,邊個叫你偷渡嚟香港唧?[1]
而「五十年不變」就係呢個契約嘅延續。
但呢份「香港特色社會契約」已經慢慢失效。
一來,「契約」本身嘅大前提係逃避中國大陸。自97後,任何將香港「大陸化」嘅行為,都係對契約嘅衝擊。23 條立法同逃犯條例修訂案觸發咁強烈社會反應,就係呢個原因。
二來,香港年輕一代冇喺大陸走難嚟香港,冇主動接受英殖嘅法律,冇參與過中英聯合聲明嘅討論,更加冇接受過特區政府。喺咁嘅情況下,當政府仍然漠視年輕人嘅聲音,所有法制喺佢哋眼中就會變得不公義。
所以,無論老一輩香港人點樣「守護」法治,無論官員、律師、政客點樣吹噓香港「法治社會」有幾美好,事實上整個制度嘅正當性(legitimacy)已經不斷耗損。[2]
西方國家嘅「法治」基礎係「民主」、「人權」、「自由」,唔會輕易受動搖。所以如果「法治」出現危機,一定係結構性嘅問題,一場「佔中」或一場「佔領立法會」嘅運動冇可能影響法治嘅基礎。示威者嘅違法行為,其實只係制度崩壞嘅表徵,而唔係原因。
當政府政策唔合民意、法律唔合民意,人民自然會群起作出違法行為。呢個係人民嘅本質,古今中外無一例外。所以,譴責個別人士違法係可以嘅,但若果整個群族集體違法,咁係代表政制同法律出咗問題,打擊表徵絕對無補於事。
所以,「法治」唔係一個獨立嘅概念,而係同政治、政策息息相關。一個社會能否有「法治」,其實係基於人民大眾認唔認同法律、認唔認同政策、有冇反抗嘅動機,而唔係只講究執法效能。
好多人認為,「法治」一但被破壞就好L大鑊。但我又想問大家,「法治」係唔係社會嘅終極目標?
我認為唔係。
喺我眼中,「法治」只係一種手段去令人民生活更美好、更有意義。我成日講「#愛就係選擇」:你嘅選擇反映咗你真實所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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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原居民呢?所以原居民有特權。
[2] 呢個問題其實已經嚴重影響香港政府實施新政策。詳情參考拙文《Uber 嘅載客服務應唔應該合法化?》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hnfong/posts/80841737629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