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」就係終極嘅權威
好多1讀過哲學、社會學嘅人,傾向引用各種前人嘅理論,而比較少見佢哋大大方方咁自己立論。即係例如,關於某個議題,佢哋會講得出馬克思有咩睇法、尼采有咩睇法、維特根斯坦有咩睇法。至於佢地自己有咩睇法,就唔係咁明顯。
可能佢會話,佛洛伊德嘅《本我、自我與超我》入面嘅睇法,就係我嘅睇法囉!但咁講有兩個問題。其一、你係咪真係 100% 認同佢講嘅嘢呢?未必架嘛。你話100%認同,我反而會質疑你有冇足夠嘅獨立思考。其二、你既然變咗佛洛伊德二世,咁我不如去讀返佢嘅著作好過,洗乜聽你轉述?
可能有人會話,其實引述先賢,只不過係將佢嘅理論應用喺某個議題上面嗟。唔通你真係會走去睇 John Rawls 原著咩。吖,你咁講又好似係。不過,平時唔係寫緊學術論文,好多時都唔需要太多引用。例如我呢篇文嘅主旨,係李宗吾《厚黑學》入面唔知邊篇講過九成相似嘅嘢2。我唔講出黎,又有幾多人知?又有幾多人 care?又唔係寫論文,用咗同樣概念,都唔洗下下引經據典。
一個 explicit 嘅引用,睇落就好似將前人精心設計好嘅 theorem 應用落某個情況度,驟眼望落去好似好邏輯好理性好 methodological。但其實咁樣做,好容易將先哲嘅歷史時代包袱都拉埋入黎。一套哲學、一套理論,喺一個時代適用,未必代表現時都適用,更加未必代表某個眼前嘅情況適用。而我認為,識得喺乜嘢時候點樣應用邊個嘅理論,先至考功夫。3
本科生課程通常會講好多各式各樣嘅理論。而呢啲理論又好多時互相抵觸。學識呢啲理論當然重要,但我認為更重要嘅係要喺呢堆理論入面,建立到自己一套嘅思想,並且能夠加以應用。否則,同一個情況,馬克思有一套講法,凱恩斯又有另一套講法,應該用邊個嘅講法呢?自己冇意見嘅人,就會幫兩個死人筆戰,用馬克思理論攻擊凱恩斯,或者用凱恩斯理論攻擊馬克思,又或者再引用多幾個哲學家嘅理論,嚟個大亂鬥。喺我眼中,呢種幫死人筆戰嘅行為,簡直無聊到極點。最有趣嘅係,當你評論一件事,如果冇兩三個死人哲學家幫你撐腰,無論你講乜都冇人會理你,仲會話你「冇理論」、「唔識XX倫理」。無名氏 vs 霍布斯? No contest,後者勝。你唔用約翰洛克個名撻佢,根本連開聲講說話嘅權利都冇。(係咪好似打緊RPG遊戲呢~? Rousseau, I choose you!!)
作為知識份子,將前人知識融會貫通,係做學問嘅基本要求。如果淨係識得執人口水尾,講兩句道理都要子曰詩云,驚死自己唔引經據典就冇說服力,豈不羞家?就算係讀得書少嘅市井之徒如我4,都有自己嘅想法,有自己嘅立場,自己嘅理論。如果你讀書比我更多,豈不是更加應該有自己嘅意見?
當然啦,無論你讀幾多書都冇可能做到流芳百世嘅大宗師。你自己嘅意見,喺大眾眼中當然比唔上死人哲學家嘅見解。但係,作為一個人,又點會選擇捨棄自己意見,去執人口水尾呢?如果連自己都捨棄,即係捨棄自己代表嘅意義。如果連自己都迷失,又點可能從中得出任何意義?至於「我」代表啲乜? Who am I? That is the question. 唔好諗住有死人思想家可以幫你答呢個問題,就算你問佛洛伊德都冇用。你只可以問返自己,因為自己就係終極權威。
(原文於 2015 年 4 月發佈,略有修輯)